沉重的宣判之六:百毒不侵的证据才有效
- 内容作者:
- 林达
- 内容播音:
- 阿柯
- 相关标签:
- 证据,科学,冤案,DNA,怀疑,公平
- 时间长度:
- 约13分钟
- 发布时间:
- 2008-08-15
- 文件大小:
- 4.75M
- 内容介绍:
- 在审理过程中,每当某一方提出,他们又找到一份新的证据的时候,都要把陪审团请出法庭,然后讨论该项证据是否合法是否可以呈堂。然而被告是一定有权出席的。这样,在决定呈堂之前,对方就有一段充分的准备时间,研究证据并进行反调查,寻找它的漏洞,考虑用何种策略在陪审团面前把这份证据驳倒。这既是原告和被告双方都拥有的权利,也是公平审判的组成内容之一。美国人之所以对于证据怀着如此审慎、质疑的态度,正是因为他们确信:再严密的科学、再诚实的证人,都有可能由于某些原因变得不可靠,冤案是永远无法彻底避免的。辛普森案就让我们领悟到:一个看上去已经掌握了足够科学证据的案子,并不意味着律师就没有事情可做了,更不是意味着就不会再有发生冤假错案的可能。


